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

硕士研究生规范化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中心”内部实行以科研人员为主导,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方针。博、硕士研究生以上游的基础研究为主,科研人员以下游的产品研制开发、工艺设备配套为主,研究生是“中心”的主要科研力量。研究生的培养是“中心”的主要工作之一,为使“中心”的各项科研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培养出能适应于市场经济规律的科研和管理人才,特制订本培养规范。
培养方针
  研究生以“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培养自己、自己提高自己、自己养活自己”的“四自”方针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时间是挤出来的、工作是干出来的、成绩是写出来的、人才是逼出来的”成功成才四要素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管理体制
  对研究生实行3级目标制管理。
1.学校培养指标
  研究生自入学至毕业在各个培养环节均严格遵循学校的培养方案,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指标。
2.研究生指导小组
  研究生指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科研部部长、研究生导师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题目,审核论文实施方案,评价论文完成水平,并决定是否按时答辩与延期毕业。
3.课题组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均纳入“中心”的研究课题组,由课题组组长负责。论文工作的实施严格遵循“中心”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完成课题组制订的各项指标。
三、管理办法
  研究生管理分为日常管理、学位管理及科研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日常管理
  “中心”设立研究生班委,班委由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年级级长、网站小组组长等组成。人员的具体分工由研究生班决定。研究生班委负责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纪律以及其它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周计划工作制、签到制及“Seminar”制和科研报告制。
2. 学位管理
  研究生培养及学位论文工作管理由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实行目标化管理。具体的培养环节和实施过程见下图:


培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均严格考核,考核指标和办法如下:
  (1) 复试合格后,即成为“中心”研究生的一员,纳入“中心”研究生班统一管理。复试后到“中心”办公室主任处领取“新生须知”。
  (2) 暑假起至8月底为“中心”培训期,包括科研技能培训和“中心”规章制度培训。由科研部、研究生班及办公室共同负责。其中科研部负责科研技能培训,具体办法是:所有新生参加“中心”在暑期开展的科研项目,在项目进行中实现对新生的科研技能培训,并熟悉“中心”的科研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和研究生班负责对新生进行“规章制度”培训。
  (3) 第一学期
主要任务:学位课程学习,继续熟悉“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机制,了解“中心”科研方向,熟悉“中心”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具体事项为:
  9月  办理入学手续。到综合办领取并填写“中心”研究生个人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交一份本科毕业论文交资料室。结合“中心”科研工作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及个人专业特长,由科研部将新生归入各实验室。室主任负责指导选课,并将课表交综合办和科研部各1份。科研部及研究生指导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及“中心”项目研究内容确定各人的研究方向。
  10月  在研究生班和科研部指导下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和科研部各1份。
  9月~下年1月  上课,完成课程考试。在学期末,由科研部和各课题负责人协商制定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题目及主要研究内容,纳入课题组管理。课题组实行双向选择,即研究生可任意选择“中心”任一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和科研部协商是否接纳。对于任一课题组都不接受的,或不接受任一课题组的研究生 ,由本人自立题目,并撰写可行性报告,提交研究生指导小组进行论证,通过论证者可单独立题研究,未通过者更换指导老师。研究生论文纳入课题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课题组管理制度。
  上课期间,每周应有8学时时间,参与实验室工作。
  (4) 第二学期
  主要任务:上课、逐步开展论文工作,并参加实验室专业技能培训。上课期间要求参与各课题组的科研工作,进一步锻炼科研技能,积极开展论文试验工作。
  要求:在本学期,完成学位课及选修课程的学习,修够除少数专业课程外的所需学分;7月中旬完成学位论文预试验方案论证。
  在科研部组织的暑期科研工作中,完成所布置的科研任务,同时肩负培训和指导新生及实习生的任务。
熟练掌握实验室基本操作技能,独立操作相关精密仪器设备,并获得上级专业部门及综合实验室授予的仪器操作合格证和实验室上岗证。
  (5) 第三学期
  主要任务:根据论文题目,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完成论文开题工作。
  本学期研究生应全面开展毕业论文的研究工作。根据毕业论文题目,查阅文献,写出论文开题报告。11~12月份,进行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顺利通过论证者可开展论文工作,未通过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随下一届再进行开题,相应延期1年毕业。
  (6) 第四学期
  主要任务: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同时完成科研部交给的其他科研工作。在此期间向科研部及研究生指导小组汇报论文进展情况1次,时间由科研部指定。对于阶段性成果及时整理文章。
  (7) 第五学期
  主要任务:撰写并发表论文,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始学位论文写作。
  论文研究工作应有阶段性结果,至少撰写2篇科技论文,准备发表。本学期结束时,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应基本完成。11月底以前,向科研部提交论文写作提纲,科研部修改后,按此提纲进行论文写作。
  (8) 第六学期
  主要任务:补充、完善论文工作的实验、数据,进行论文写作及答辩。
  3月底,完成论文初稿,交科研部修改。4月中旬完成对论文初稿的修改,论文二稿交导师审阅。
  4月下旬前,导师完成论文审阅,5月初定稿。
  5月份进行论文的复印、装订、送审等工作;博士生必须于5月20日前完成论文外审。
  6月1日至6月15日,完成论文答辩幻灯制作,并进行预答辩。
  论文审阅合格,定稿;在研究生部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6月15日至25日,根据预答辩情况,修改答辩幻灯,并在研究生部办理论文答辩手续,完成论文答辩。
  6月底前,向“中心”资料室交论文研究工作原始记录、论文、论文电子版,并将试验样品上交科研部;清理各种物品、帐务手续;经实验室、财务室、科研部、导师及办公室等签字后,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在SCI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一级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其为第二作者);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一级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其为第二作者)。所有待发表的论文,应先经课题负责人审核,再上报科研部,科研部修改审核并登记备案后,由科研部交“中心”主任审批发表,未经此审批程序的科技论文,不得发表。若有违背而私自发表者,取消其对该论文及在“中心”所完成其它科研工作论文的发表权。
  对于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学位论文未通过科研部和导师审核者、博士论文外审不合格者、答辩未通过者、文章发表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者,均要延期毕业。
  本培养规范依据应届统招研究生而制定,在职研究生、攻读学位研究生可根据此规范做适当调整,根据学校规定,可在四年内完成其论文研究工作。
  3. 科研工作管理
  在校期间,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划归各课题组进行管理。各课题组负责人具体安排其工作内容。由于“中心”的企业性质,“中心”研究生在完成自己毕业论文的同时,还必须参加“中心”由科研部统一安排布置的其它科研工作。
四、培养目标
  研究生应努力学习,全面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锻炼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达到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基础理论和科研技能方面的要求。在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和各项科研工作的同时,应积极树立“企业精神”,培养十大“意识”,从而提高综合素质,使自己成为一个科研及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的人才竞争。企业精神包括:团队精神、求实精神、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奋进精神。十大“意识”指: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岗位意识、级别意识、应急意识、客户意识、主人意识、现代意识、风险意识、学术意识。
五、说明
  博士研究生的规范化培养可参照此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