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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实习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1.本科实习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实习期间,在“中心”的一切行为及出现的事故等均由其指导老师负责。
2.本科实习生在“中心”的科研工作由其指导老师给予具体管理和安排;日常管理接受“中心”研究生班的指导。
3.为了不影响“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并使本科实习生能顺利地完成学士毕业论文工作,“中心”原则上要求本科实习生能按时到“中心”上班。
4.本科实习生在其指导老师的安排下进入“中心”实验室,必须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实验室的管理。否则,实验室主任有权拒绝其在本实验室的实验或开展其它工作。
5.本科实习生在“中心”学习、工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其指导老师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按“中心”规章制度对当事人和指导老师进行处罚。
6.“中心”本科实习生服从学院统一管理。请假须经过指导老师的许可,并由学院学生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
7对参与“中心”科学研究或其它工作的本科实习生按其表现,“中心”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事项由“中心”科研部决定,各实验室主任和指导老师可向科研部提出奖励意见
8.大力鼓励本科实习生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和各项活动,参与研究生班的工作,以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为自己迈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