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综合实验室

综合实验室主要职能

1. 服务科学研究

实验室名称 实验内容
生物制药研究实验室 利用RNAi技术研究雷公藤萜类物质生物合成途径相关基因的功能
线虫共生菌杀菌剂的研发
几株放线菌杀虫活性研究
雷公藤不定根与发状根体系优化研究
分离土壤放线菌
植物源病毒抑制剂研究
具抗TMV活性微生物的筛选
苄基硫氰酸酯及异硫氰酸酯的合成及抑菌活性研究
降冰片衍生物农用活性筛选
辣根素作用于玉米象线粒体靶标蛋白的分离鉴定
真菌病毒在苹果轮纹病生物防治中的开发与应用
农药化学研究实验室 川楝素制剂在小白菜上的喷雾沉积规律研究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多残留免疫检测研究
制剂加工研究实验室 精油复配制剂研究
丁香精油微胶囊制备及其生物活性研究
精油微胶囊剂加工
农药毒理研究实验室
(含生物测定室)
棉铃虫所酸酯酶WH001G编码区结构变异对杀虫剂解毒活性的促进作用
植物源生物碱杀虫作用研究与应用
雷公藤次碱作用靶蛋白定位
苯肽胺酸抗逆机制研究
VFB有效成分及其抗逆机理研究
植物源物质免疫诱抗作用研究
糖蛋白GP01抗TMV作用研究
几种植物源活性物质杀菌作用机理研究
植物杀虫活性研究
植物杀菌活性研究
15种植物提取物杀虫活性初探
雷公藤发状根粗提物生物活性测定
一种微生物糖蛋白抗植物病毒制剂研制
链霉菌糖蛋白GP-1诱导烟草抗TMV的诱抗机理初探
六种植物的杀虫活性筛选
雷公藤萜类环化酶基因的克隆与鉴定
植物源除草剂研究
毛蕊铁线莲乙酸乙酯部位的杀虫活性研究
嗜线虫致病杆菌碱适应性性菌株的筛选及抑菌活性研究
枇杷核的杀虫活性研究
中国粗榧总生物碱杀虫活性研究
化学制药研究实验室 取代吡唑基异硫氰酸酯的合成及除草活性研究
蒎烯基(1,2,4)**并噻二唑衍生物的设计合成及抑菌活性研究
N连接的长链烷基脒的合成及抑菌活性研究
新型芳基二脒类化合物的合成及农用抑菌活性研究
松香基三氮唑类NHC分子的合成
天然产物化学生态研究所 硬毛棘豆杀虫抑菌作用研究
植物源杀虫剂研究
微生物分离鉴定
植物源病毒抑制剂研究
新桂皮酰胺杀菌作用研究
崖棕抗细菌有效成分研究
中国粗榧杀虫活性成分分离
超敏蛋白对番茄病毒病的防治效果研究
余甘子根皮萜类化学成分的分离
苦马豆非生物碱杀虫活性成分分离
刺桐杀虫活性生物碱的分离与作用机理的初步研究
黄皮果核拒食活性成分的分离
余甘子根皮抗病毒活性多酚的分离
秦岭地区抑菌活性植物筛选
优质农产品保鲜技术研究所 植物源物质保鲜作用研究
几种植物精油提取及驱蚊活性研究



2. 对外开放
  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1实验室开放的原则与意义

2.1.1 实行实验室开放是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2.1.2 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体、形式多样、充分利用、适度开放”的原则。
2.1.3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1.4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实验室对社会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开放是实现技术资源共享,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途径。

2.2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条件

2.2.1 实验室对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结合“中心”科学研究的需要,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的实验活动。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2.2.2 实验室对社会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社会科研人员参与型、对外技术服务型。
(1)社会科研人员参与型:主要面向社会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从事与“中心”相关的科学研究。
(2)对外技术服务型:利用实验室现有的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2.3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2.3.1 实验室开放工作由“农药学科综合研究实验室”协调组织,各分实验室主任直接负责实施。
2.3.2 实验课题费用解决方式原则如下:
(1)承担“中心”课题或“中心”享有科研成果权的课题,课题经费由”中心”承担;
(2)开展自带课题且“中心”不享有科研成果权的课题,课题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承担;
(3)本科生开展自选实验课题,直接费用由教学经费支付,成果权归学校所有;
(4)科技活动型实验课题自带经费或由教学经费开支;参与科研型实验课题经费由课题组支付。
2.3.3 开放条件及时间
实验室应在保证本科生实验教学任务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对外开展开放工作。开放时间为周一~周六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特殊实验及特殊情况例外,但需提前一天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2.4实验室开放的程序

2.4.1 确定实验项目
实验项目类别包括:(1)参与“中心”课题,成果归“中心”所有;(2)自带课题,“中心”享有成果权;(3)自带课题,“中心”不享有成果权;(4)学校资助的本科生的课外活动课题,成果归学校所有。
2.4.2 申请进入实验室
实验者确定实验项目后,根据课题类型、课题内容,结合“农药学科综合研究实验室”实验条件,向“农药学科综合研究实验室”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应附申请表格式。
2.4.3 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实验项目的类别在不同的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中心”内部人员
实验室领申请报→科研部签字→课题负责人签字→综合办公室签字→综合实验室主任签字→申请表复印交科研部、综合办、实验室留存存档→提交实验方案→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2) “中心”以外人员
实验室领取申请表→综合实验室主任签字→依照“中心”实验室开放的收费标准核算费用→财物室结清费用→向综合实验室提交实验方案→凭收费单据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2.4.4 签订实验合同
实验者实验申请被批准后,需和“农药学科综合研究实验室”签订实验合同,确定实验经费来源、项目成果归属、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
2.4.5 开展实验工作
实验者根据项目合同条款在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下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并遵守所在实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4.6 总结实验工作
实验者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并结清有关手续(归还小件,报减破损、清理试剂、耗材等)。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内容及时进行考核,打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教研组。

2.5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进入

2.5.1 进入实验室,必须写进入申请,经课题组、科研部、综合实验室同意方可进入实验室。
2.5.2 进入实验室人员,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2.5.3 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进入实验室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并做好实验室开放情况和安全运行的记录。
2.5.4 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2.5.5 进入实验室人员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归还所借实验室小件及仪器设备,清理完自己所用试剂,及时清理、移交所用实验材料,同时办理离室手续。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验态度和提交的实验结果等内容及时进行考核,打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教研组。
2.5.6 各开放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交流工作,每年9月份将上一学年内开放实验的开放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交综合研究实验室存档,并报学院备案。
2.5.7 综合研究实验室将定期对各开放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考核。